鄂农计发〔2018〕13号
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机)局(委、办):
我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自2016年开展以来,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各试点县市农机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探索了很多有效的工作经验。此项试点工作成为公共财政支持农机技术推广的成功实践。为了进一步做好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我厅制定了《2018年湖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分配表》(见附件)。各地要将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层层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规范确定作业主体
对承担过2016年和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任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如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经当地政府同意,可优先确定为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主体。如存在违规违纪行为,需按程序重新确定作业主体。
三、严格执行补助标准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30元,所需资金从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安排。
四、认真落实既定要求
其他事项按照《湖北省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鄂农计发〔2017〕7号)执行。各地要认真制定本地区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全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总结和档案资料报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省农机局质量管理处 蔡 维
联系方式:027-87664482 邮 箱:hbsnjjzgc@163.com
联系人: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 卢灿炯
联系方式:027-52232807 邮 箱:hbnjtg@163.com
附件:2018年湖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分配表.doc
湖北省农业厅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