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开展购机补贴大检查、大整改、大督办活动

作者:叶爱琼 刘泉文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8日

  为切实解决惠民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促进干部廉洁。洪湖市委、市政府2017年1月1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洪湖市惠民政策资金落实情况大检查、大整改、大督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洪湖市农机化办由2名班子成员带队分两个检查组于2017年1月13-22日对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主要做法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全力组织实施。洪湖市农机办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自查工作。随后,制定并印发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自查整改工作指导意见》,成立了由农机办负责人叶爱琼任组长、副主任肖孝廉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二是逐户逐台核查,实现全面覆盖。按照方案的要求,针对八个方面的内容,对2016年全市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农户和所购机具进行“见人、见机、见资料”核查,对购机发票、机具铭牌、补贴资金申请表、承诺书、“一卡通”存折等资料逐一核对,确认无误后核查人员、购机农户签字并现场拍照予以认定。三是畅通信息平台,提高自查效率。创新信息沟通交流方式,搭建有核查小组成员、乡镇中心主任、补贴机具经销商加入的农机补贴机具核查微信群,让核查人员把正在入户调查时遇到的一些细节问题和疑惑发到微信群中去,使核查人员、所在乡镇中心主任、经销商之间能够随时随地进行交流,能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督促经销商及时解决,有效地推动了自查整改工作。四是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实效。做到一天一督查,一天一通报。工作专班白天下乡入户核查,晚上集中通报情况,及时发现深层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仍有少部分农户反映不是很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是很清楚补贴机具的基本配置、不是很清楚补贴操作程序。

  二是购机操作程序还不够规范。有的经销商与“差价购机”的农户没有签订规范的协议,以致发生纠纷;部分购机户“差价购机”后补贴资金虽已结算但“一卡通”存折仍没退回农户手中;仍有机具没有按规定喷涂补贴标识,没有悬挂牌照等。

  三是个别经销商销售的产品与补贴目录中所列参数配置不符,存在减少配置、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等违规行为。

  四是少数补贴机具有外流现象。存在一个人用本镇他人的身份证购买多台补贴机具的情况。

  五是部分补贴对象申报信息不实。存在不同的购机者所申报的电话号码相同、有的号码为空号、有的是合伙购机但所留号码不是资料上购机人的号码等情况。

  六是补贴机具经销商售后服务不到位及个别产品质量较差。

  三、自查整改情况

  一是取消2017年山东潍坊桂花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1GS8-110旋耕机补贴资格,对洪湖市荣英农机有限公司2016年销售的7台1GS8-110旋耕机不予结算。

  二是对借用本镇他人身份证购买4台机具的洪湖市雨辰家庭农场(沙口镇左张村张海波)列入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取消其2017、2018年度在洪湖市行政区域内的购机补贴资格。对其借用他人身份证购买的4台机具且外流的,责令其限时调回补贴机具。

  三是督促补贴机具经销商限时将13户补贴对象 “一卡通”送达购机者本人手中。

  四是对所购补贴机具一律按喷涂补贴标识,并悬挂机具牌照。

  五是对购机者手机信息变化、号码为空号、合伙购机但所留号码不是资料上购机人的共12户信息进行重新更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受益面众、工作量大、关注度高,2017年,农机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完善管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力以赴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关系到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到现代农业进程。要切实提高对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农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消除不作为、不想为、不敢为的思想观念,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知晓率全覆盖。利用网络、政务信息平台、手机短信等渠道对购机补贴政策进行再宣传;印发《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的公开信》,通过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开信》、村村通广播宣读《公开信》等措施对购机补贴政策进行解读;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契机,与农民直接面对面地讲解宣传购机补贴政策。通过改进宣传方式,消除宣传死角,使广大农民机手及时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扩大政策的影响力,达到家喻户晓的效果,加快全市购机补贴实施进度。

  三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在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加强对补贴经销商管理。人机合影、发票、机具编号由农机部门采集上传,机具补贴标识由农机部门喷涂。切实做到“去经销商化”,坚决杜绝补贴经销商代办手续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履行监管职责,严惩违规行为。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要加强与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督的长效机制。出台《洪湖市农机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办法》,对购机者投诉多、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差以及违规操作的农机关产销企业,一经查实,严厉惩处,永久取消其补贴机具经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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