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南漳农机“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作者:邹召军 佘明飞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1日

日前,湖北省南漳县农机“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地通过了该县普法办检查验收,并给予高度评价。自2011年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南漳县农机化办按照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分重点狠抓贯彻落实,使该县农机“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大大增强,学法用法蔚然成风,为农机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氛围。2011年至2012年,该县先后成功地争创为全省及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2012年通过了法治单位验收;2013年至2014年连续被南漳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平安单位”。他们主要做到了六落实。

健全普法机构,做到领导落实。在“六五”普法之初,南漳县农机化办就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所属县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7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至3次专题会议,研究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之后,随着办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工作变动,又先后3次调整了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或专班名单。并建立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考试、主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职报告等制度。

制订普法规划,做到目标落实。为明确“六五”普法的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以及普法对象、重点和实施方法、步骤,做到目标任务落实,南漳县农机化办制订并下发了《2011至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普法工作规划》,针对各单位的实际,实行了因人施教、分层施教、分类指导、联系实际、学用结合,明确普法教育的侧重点。使该县农机“六五”普法工作达到了“七有”:即短期有安排、长远有规划、办事有机构、活动有人抓、年终有总结、档案有记载、平时有检查。

明确普法重点,做到内容落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南漳县农机化办在组织对《宪法》进行认真学习和专题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促进法》、《湖北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以及《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应急法》、《保密法》、《档案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

开展法律“六进”,做到活动落实。为灵活开展普法活动,南漳县农机化办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和考试,参学率和合格率达100%。南漳县农机监理站结合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月、送科技下乡、农机年度检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及“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在辖区的主要路口、事故多发地段及集贸市场张贴标语、横幅200余条,出动宣传车600余次,发放《致全县农机手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同时,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 平安伴我行”活动,发放《给全县中小学生农机安全的倡议信》15000余份,从而营造了良好活动氛围。

突出重点宣传,做到受众落实。南漳县农机化办在突出重点内容组织学习的同时,还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节日进行宣传。坚持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每年“12.4”期间都组织由办机关以及农机监理站、推广站相关人员参加的活动。同时,该县还加强阵地宣传。在办机关设立了法制宣传专栏,在集镇或人口密集区刷写宣传标语。并且通过县电台、县电视台以及网络等传统与现代媒介广泛宣传,使农机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坚持依法治理,做到长效落实。学法关键在于依法治理,南漳县农机化办在学用结合和依法治理上狠下功夫。建立了依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度;推行了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和专家论证等制度;严格执行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六五”普法期间,南漳县农机执法人员无1人无1起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也没有1人因此而受到处分,更没有1次行政败诉案件。同时,该县农机系统也无1件刑事案件,没有1起有重大影响的火灾、盗灾等安全事故,较好地实现了法治平安、和谐稳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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