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在即,仙桃市继早前出台《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仙政办发[2015]24号)、依法施行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以来,8月6日又推出重大新举措,出台了《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办法》。
仙桃市增推的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重大举措,包括“严格奖罚”、“严格考核”、“严格追责”三大主要内容。其中,“严格奖罚”的举措有:仙桃市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资金用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和专项奖补,对实施秸秆粉碎还田的农机手、农机服务组织及实行打捆收储的个人、组织进行补贴,对联合收割机新加切碎装置的每台奖补1500元(由仙桃市农业、农机部门受理申请并初审后由仙桃市禁烧办核发),对新建的收储能力在1000吨以上的秸秆打捆收储站按每1000吨补助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封顶),对秸秆能源化、肥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工企业以其实际综合利用规模按50元/吨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对出现秸秆露天焚烧及相关问题的地方,按规定标准扣减奖补资金。“严格考核”的举措,包括成立16个督查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对应的镇、办、场、园、区的督办、考核工作,在农作物收割期内按照“日巡查、日通报、日结帐”的办法实施等。“严格追责”的举措,包括市、镇(办、场、园、区)、村等各级的逐级考核问责、通报约谈、处罚处分等。
仙桃市农业、农机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了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办法的制定,并将按要求参与实施工作的相关协同与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