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上半年农机化工作情况

作者:湖北省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6日

  上半年,我省农机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全省农业发展目标,以改革创新为驱动、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主攻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强化农机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着力提升农机作业水平、促进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工作预期。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购机补贴政策规范实施。今年中央安排我省购机补贴资金11.388亿元,比2014年增加700万元。截至6月底,已使用补贴资金5.2亿元,占总额的45.7%,补贴各类机具9.6万台;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4371万千瓦、比2014年底增加78万千瓦,拖拉机达到130.4万台、比2014年底增加1.58万台,收割机达到8.69万台、比2014年底增加5534台,插秧机达到5.89万台、比2014年底增加3918台。

  (二)农机作业水平稳步提升。今年,我们选择16个县(市、区)开展了全面全程农机作业试点,通过探索适宜不同作物和区域特点的机械化技术路线和模式,带动了全省农机作业水平的整体提升。截至6月底,已投入500多万台(套)农业机械服务春耕、“三夏”生产,完成机耕面积4187万亩、机耕率达94.5%,机收面积2358万亩,其中机收小麦1473万亩、机收率达89.7%,机收油菜885万亩、机收率达46.7%;机播(插)面积696万亩,其中机插水稻613万亩、机插率达36.7%。油菜机收和山区机械化是发展中的亮点,部分地区油菜机收率已超60%,如荆州市机收率达65%、咸宁市油菜主产区机收率达70%,神农架林区茶叶初加工机械化达100%、修剪达90%、机耕率达80%。

  (三)秸秆机械还田扎实推进。按照人大决定和厅里意见,我们对秸秆机械化还田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各地农机部门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收割机实施管理,组织机手安装下割刀和切碎装置,控制机收留茬高度并确保秸秆粉碎还田。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灭茬机、秸秆捡拾打捆机等机具敞开补贴、应补尽补。今年夏收,全省油菜、小麦秸秆机械化还田占收获面积的80%左右。荆州主城区秸秆粉碎还田率达90%以上,荆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其中机械粉碎还田率达79.5%。

  (四)报废更新试点开局良好。选择60个县(市、区)开展首批农机报废更新试点。试点地区农民报废旧机具购置新机具积极踊跃。截至目前,全省已报废机具2077台,使用报废补贴资金1331.86万元。试点工作的开展,盘活了我省农机装备存量、优化了增量,提高了机具作业效率、减少了安全隐患。

  (五)农机安全形势平稳有序。各地通过规范农机牌证制发流程,深入“平安农机”创建,有效巩固了农机安全生产的好形势。截至6月底,全省发生农机事故125起,死亡4人,受伤15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4年基本持平,受伤人数下降32%。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购机补贴实施总体缓慢。截至6月底,全省实施比例仅占中央补贴资金总额的45.7%,与往年同期相比进度相对迟缓,有17个山区丘陵县市实施进度仅为10%。

  二是农机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机闲无处停、有机无路走、机坏无人修”等农机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严重滞后,农机“行路难、住房难和看病难”问题日益凸显。

  三是推广、监理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农机监理取消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财政又没有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相当一部分靠收费养人的农机监理机构难以为继。

  四是农机作业成本逐年攀升。柴油价格的不断攀升,机耕、机收、机插等环节作业成本逐年上升,影响了机手作业和农民种田的积极性。

  五是机艺融合机制尚未建立。作物品种和栽培模式与机械作业不协调、不匹配的问题突出,影响了机械化的推进。

  六是农机人才队伍青黄不接。现有农机行业人才数量少、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知识更新慢、断层现象明显,影响了农机化深入推进和现代农业发展。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加快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引导农民和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抓住补贴资金比较充裕的机遇,积极主动购机用机。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将补贴实施进度纳入绩效考评,确保补贴顺利实施完毕。

  (二)全力抓好“三秋”农机化生产。紧紧抓住“三秋”重要农时季节,组织机械,搞好调度,提供优质服务。重点抓好中晚稻机收、晚稻机械化育插秧、油菜和小麦的机耕机播、秸秆还田等机械化生产,为夺取农业丰收和完成秋播生产提供装备保障。

  (三)狠抓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推广。着力解决玉米、棉花、花生、马铃薯和大豆等作物机械化收获难题,开展养殖业、林业、农产品初加工和经济作物等全程机械化模式研究。进一步提升主要农作物和平原地区机械化水平,探索特色作物、农业其他产业和丘陵山区机械化发展新路径。

  (四)加快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把发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合作社和农机维修网点作为主攻方向,评定和重点扶持一批优秀合作社和维修网点;引导、扶持组建农机合作联社,推动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向复合型、高层次发展。

  (五)严格农机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农机质量监督,抓好“三夏”后期、“三秋”等重要农时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保持平稳。

  (六)加快农机与农艺、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加强与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农技推广单位的沟通,联合开展机艺融合研究和模式攻关,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的作用;开展“互联网+”在农机化领域的应用试点,探索农机化与信息化结合的方式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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