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钟祥市采取以奖代补等多项措施促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一是对农民和农民合作组织购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在优先安排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按照机具成本价格的50%实现叠加补贴。
二是市财政局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保证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必要的工作经费,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成绩显著的乡镇、企业和个人进行工作奖励。
三是全市各乡镇也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集中回收农作物秸秆的经营组织和个人,在市财政每回收一吨农作物秸秆补贴200元的基础上,乡镇财政每吨再补贴200元;对新安装后粉碎装置或下割刀并正常使用的收割机,每台补贴800元。
四是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按照“市级统筹、乡镇负责、村组落实、群众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市、镇、村、组四级秸秆禁烧现场巡查机制,确保夏、秋农作物收割季节“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确保全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