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业机械化事业得到迅猛发展,大量新型农业机械、新型农机技术涌现,农民急需迅速得到培训。县级农机学校一般是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的二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各县(市、区)农机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是农业阳光工程培训的重要阵地之一,经历了上世纪七十年代建校、八、九十年代的辉煌及跨世纪的没落,二十一世纪的县级农机学校还存在几所?是否有存在必要?又如何定位职能?这个问题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必须研究解决的课题。
一、县级农机学校的历程
县级农机学校一般建于20世纪70年代,全国约2000余家,主要承担“到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梦想的技术培训支撑,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且财政对学生还有学习补助。1984年前后,县级农机学校受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冲击开始向市场需求培训转型,由免费培训向低偿培训、有偿培训过渡。此时,有些县级农机学校开始走向没落,少数学校开始为生存改革,走向以农机培训为辅、机动车驾驶员(主要是拖拉机、摩托车驾驶员,还有部分汽车驾驶员)培训为主多条腿走路的新格局。1992年左右,中等职业教育开始改革,部分有条件的县级农机学校开始向中等职业教育转型,先后成立农机成人教育培训基地。在此过程中,部分县级农机学校与农机部门脱钩,成为县教育体系职中或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而农机技术培训职能则归并到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技术推广站或农机主管部门。还有部分县级农机学校借改革之风,广开办学门路,多腿走路,形成大中专职业教育、机动车驾驶(汽车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机电维修、农机操作等多项目培训及阳光工程培训并存的职业技术学校(如枝江、随州、麻城等农机学校)。二十一世纪初,随着教育体制、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职业技能鉴定逐步规范,大中专院校同职业学校竞争生源,部分县级农机学校再次面临生存决择。当前,事业单位重新分类改革,县级农机学校又将或去或从?
二、县级农机学校现状及问题
据笔者了解,目前各地县级农机学校均普遍存在许多问题,已不能很好地履行农机技术培训职能。主要表现在:
(一)机构合并,培训为辅。一些地方县级农机学校已同农机安全监理站或者农机技术推广站合并,或者职能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挂一个科室,农机技术培训基本上成为纸上谈兵,有时仅从形式上走走过场,农民根本上学不到知识。
(二)编制齐全,人员不稳。有部分县级农机学校编制还在,但人员四处借调,农机培训工作无人承担。
(三)基地健全,偏离主业。还有部分县级农机学校在改革的浪潮中寻找到新的门路,对于不赚钱甚至亏本的农机技术培训已基本放弃,农机技术培训职能已经没有履行。
(四)队伍还在,结构老化。少数县级农机学校机构健全,培训阵地也存在,但由于多年未进新人,教师年龄老化、知识老化,青黄不接。
(五)设备陈旧、手段落后。多年来,政府基本没有对县级农机学校进行教学设施设备投入,有些学校还在用上世纪80年代的拖拉机作为教具,农机培训教具设备老化,教学手段落后,新型农业机械基本不会在县级农机学校出现,县级农机学校已不能解决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培训问题。
面对当前县级农机学校存在的诸多问题,县级农机学校已难以满足现在日新月异的农机发展培训需求,是放弃?还是奋起直追?
三、县级农机学校必须存在
(一)县级农机学校是县级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农机化促进法》赋予其培训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设立的基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以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无偿提供公益性农业机械技术的推广、培训等服务。县级农机学校就是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农机技术培训推广机构,履行农机技术培训是县级农机学校应尽的职责。
(二)农民需要县级农机学校开展农机技术培训。随着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发展,农机保有量正以10%-20%以上的速度快速递增,特别是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应用日益加快,新型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得以迅速推广,农民更需要快速掌握新型农机技术。目前,农机技术培训仅靠农机经销企业、农机生产企业临时性岗前培训,这种培训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培训需求,系统的农机技术培训问题只能依靠县级农机学校来解决。
(三)农机安全形势离不开县级农机学校农机技术培训。随着农机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也相应带来了农机安全隐患增多,农机安全事故已呈突发多发态势,加强对农机操作手的农机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日显重要,县级农机学校正是承担这项职能的最佳机构。
(四)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县级农机学校存在。县级农机学校是县级重要阳光工程培训机构之一,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县级农机学校快速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农机培训是法律赋予县级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能,县级农机学校就是政府履行培训职能的机构,农机培训是现代农业的需要,是农机安全生产之必须,是建成小康社会不可何缺的组成部分。
四、县级农机学校的生存之路
既然县级农机学校必须存在,且需要县级农机学校发挥巨大作用,那么就必须迅速解决目前县级农机学校存在的问题,解决农民技术培训需求难题。但是要解决这个问题,仅靠农机部门一家是难以实现的,各级党委政府应重新定位县级农机学校职能,尽快配齐师资力量和技术设备,快速提升农民的整体水平,建成小康社会才能更加稳健地实现。
(一)重新定位县级农机学校的职能和性质
县级农机学校只是承担县(市、区)农机手技能培训的机构,其职能只能是提升农机手综合素质,满足农民农机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需要,不应当有任何经营性质,也不需要有科研等其他职能,不然就会偏离方向。对县级农机学校来说,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只能使县级农机学校农机培训职能弱化,甚至放弃,提高农民素质会轮为空话。因此,县级农机学校必须是履行农机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职能的纯事业型单位。
(二)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县级农机学校的发展
县级农机学校单位性质确定之后,其经费来源自然是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其经费除保障县级农机学校正常的人员经费外,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加大对农机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及人才的投入力度,添置现代教学设备、新农业机械教具;加大对县级农机学校师资力量的引进培训力度,确保农机学校正常培训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县级农机学校培训管理,将提升农民技能纳入对县级农机学校考核,并以此作为奖惩依据。
(三)迅速提升县级农机学校培训能力
当县级农机学校职责、经费到位之后,提升县级农机学校培训能力就必须作为当前县级农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笔者以为:迅速提升县级农机学校培训能力的方法不外乎两种:一是提升师资队伍水平。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让教师先自己“充电”,然后再向农民“放电”,迅速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请进来:就是请当前先进农业机械生产企业专家到本地授课,在让农民得到需要的技术培训同时,更重要的是让县级农机学校的教师快速补上先进适用的知识技能课。走出去:就是安排合适的教师到先进农机企业特别是维修点当学徒,去拜师,让县级农机学校教师快速补上理论与实践结合。二是提升农机教学设施设备及教具水平。采取购置及联合相结合的办法,购置自不用说;联合即是与先进农机生产、销售或维修企业联合,引进他们淘汰的机型或二手农机具作为现在县农机学校教具,或者与他们联合成立培训基地等办法,迅速使县级农机学校教学设施设备上一个新台阶。
(四)县级农机学校必须快速履行起农机培训职能
县级政府给农机学校铺设好培训阵地之后,做好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就是县级农机学校的天职。县级农机学校要认真履行好这一职能,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科学制订好本地农机技术培训规划,有的放矢地安排好年度培训工作,争取在3-5年内将需要培训的农机人员培训一遍。二是采取灵活多变的培训教学方法。同样是“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这个“请进来”是请需要培训的农民农机手到县级农机学校来培训,建立起“随到随学、学会为止”的灵活教学机制;“走出去”就是到农机手集中的村、合作社现场为农机手培训,把课堂开设到田间地头,减少农机手的往返时间,达到快速有效的培训效果。三是搞好先进农机企业与农机手的对接,将农机手的培训需求及时向有关农机企业反馈,争取农机企业的支持,及时为农机手答疑解惑。四是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建立现代农机培训基地。加强与先进农机生产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力争每个先进农机生产企业有一款先进农业机械到培训基地展示、试驾,方便农机手参观、试驾、培训,更有助于先进农业机械技术快速转化为先进生产力。
(五)县级农机学校机构的理想设置
机构在于运作,不在于拥有;士兵在于精良,不在于数量。那么县级农机学校的理想设置如何呢?教师3-5人足矣,教练及维修人4-6人足矣,至于领导岗位、后勤人员,可有1-3人,也可在教师教练中产生。那么又有人要问,有的县级农机学校培训项目众多,现有的职工都有几十人,那怎么办?其实大可不必自扰,现有几十个职工自然是现有经营项目需要产生的,只要把农机培训职能人员从现有职工中固定即可,剩余职工仍然承担现有经营项目。
总之,县级农机学校已到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也到了大展宏图的机遇时期,困难与机遇并存,只要抓住机遇,认真履责,县级农机学校一定会迎来快速稳定发展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