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 2014年是我省全面推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操作方式的第一年。怎么买、如何补、补多少?省农机局针对农民关心的这些问题进行解答,把这项惠民政策实实在在落实到农民手中。
一、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范围?
答: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将在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地方垦区农场实施。
二、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
答:中央财政预拨湖北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1亿元,按照“突出重点,依据需求,注重绩效、统筹兼顾、参考购买力”的总原则,综合考虑各地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乡村人口、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结合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推进、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需要,确定分配各县(市、区)补贴资金规模。
三、2014年我省补贴机具如何确定?
答:2014年我省按照“突出重点,抓大放小”的总原则,结合我省农机化发展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农业生产急需,农民需求量大的品目纳入中央财政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对部分技术含量低、配置不规范、价值低、补贴额少、监管难度大、易侵害农民利益的机具,不再列入补贴范围。
四、2014年哪些机具种类列入补贴范围?
答:我省2014年补贴机具种类为12大类34小类83个品目。具体品目见《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我省在资金总额内将水稻插秧机械、油菜直播机械、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机械和粮食烘干机械作为重点补贴品目,农民购买重点补贴品目机具可优先办理补贴。对血防疫区“以机代牛”机具购置予以优先支持。
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网围栏、保温被、设施农业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不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手扶拖拉机仅限在血防区和丘陵山区补贴。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
考虑山区农机化装备特点,对部分机具特别是小型机具作了区域性补贴规定,具体品目见 《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未被列入名单的县市不得补贴。
五、有哪些山区县市列入补贴名单?
答:列入补贴的山区县市有:郧县、丹江口市、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市茅箭区、十堰市武当山区、宜昌市夷陵区、宜昌市点军区、宜都市、五峰自治县、长阳自治县、兴山县、秭归县、远安县、谷城县、南漳县、保康县、阳新县、宣恩县、郧西县、大悟县、孝昌县、广水市、咸宁市咸安区、崇阳县、通城县、通山县、恩施市、建始县、利川市、鹤峰县、咸丰县、巴东县、来凤县、麻城市、红安县、英山县、罗田县、神农架林区。
六、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纳入多个省份补贴范围的非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委托牵头省组织,有关省份参加共同确定,我省对部分档次适当下调补贴额。
其他非通用类和自选品目农机产品补贴额按照 “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测算,每档次农机产品按不超过此档产品近3年的平均销售价格的30%,重点血防疫区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50%。我省2014年保留血防补贴额的品目为水稻插秧机。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
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七、补贴对象如何确定?
答: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够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各地可结合实际,对以下情形可优先补贴:一是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二是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三是农村计生家庭。
八、补贴机具额度及数量如何规定?
答:单个农户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若单机补贴额超5万元的限购1台;承包耕地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超过60万元。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
九、补贴对象如何购机?
答: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补贴对象在购机后,应尽快向农业(农机)部门提供相关结算资料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并配合财政、农机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等工作。
农机购置补贴流程图
农民凭身份证原件向户口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机)部门提出购机申请
资质审核在补贴资金能满足农民补贴需要的情况下,按照“先到先补”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
如资金缺口较大,则按照优先原则和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补贴对象持指标确认通知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具有补贴产品销售资质的经销商,自主议价购机
经销商向补贴对象提供全额机打发票及《经销企业供货表》
补贴对象带机到县级农机部门指定地点接受核实并提交资料(含身份证、确认通知书、供货表、购机发票、“一卡通”等)
县级农机部门填写《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并完成编号建档、喷涂标识、人机合影等工作
补贴信息公示(到村公示或网上公示)
县级农机部门整理好补贴结算资料,报送县级财政部门
县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向补贴对象拨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