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机函〔2014〕9号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农机局关于2014年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意见》(鄂农机发〔2014〕1号)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大力抓好水稻、油菜、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稳步推进茶、果等作物生产机械化、设施农业和农副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应用,在玉米、棉花、马铃薯等作物生产机械化取得突破。为了做好2014年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任务
2014年,全省计划新增插秧机10000台,完成水稻机械播栽面积1200万亩,水稻机械播栽水平超过38%,其中水稻主产区及平原地区达到40%、非主产区达到25%以上;计划新增油菜直播机2000台、完成油菜机械直播面积500万亩,油菜机械播栽水平超过27%,其中44个油菜机械示范区达到30%、非示范区达到20%以上;计划完成小麦机械播种面积720万亩以上,小麦机播水平达到45%以上。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各级农机部门要把推进水稻、油菜和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对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专班,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目标,努力形成政府扶持、政策引导、行政推动、典型示范、市场运作的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机制。要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鼓励推行承包、租赁、流转、“一条龙”服务等多种方式。
(二)加大投入,落实政策。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制定促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扶持措施,争取有关农业项目和资金。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应首先保证水稻插秧机、油菜直播机、小麦播种机、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等机具的补贴资金,并实行“三个优先”——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优先结算,确保完成推广任务。
(三)加强融合,优化服务。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的推广,需要各级各地农业、农机部门的紧密配合,共同努力。农机部门应主动与农业部门联系,做好方案制定、技术培训和推广服务工作。特别是在水稻机机械化育插秧、油菜机播机收和小麦机播技术推广中,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农机农艺融合技术路线、规范和方案,加快推动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四)狠抓落实,扩大宣传。要通过适时组织机械作业现场会和操作演示会等形式,进行现场培训,提高农机手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技术水平和播后田间管理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以提高广大农民对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的认知和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重视;要在交通方便,作物生长连片的地方,落实好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地点,并注重与农业部门的板块建设、高产创建示范片相结合,防止单打独干;要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各种农机服务组织示范带头作用,抓好农机作业市场的开发和规范、作业机具的供应、检测维修和技术服务,提高机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农机作业水平。
三、加强工作考核
省局将按照“超额完成”、“完成”、“未完成”三个等级进行考核检查,组织人员到各地检查机具购置,机插、机播面积,机具管理等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度。考核指标包括机插、机播水平,机具保有量和新增量、培训次数、人数、推广技术模式及推进方案等。任务完成情况将与本年度考核评先、项目安排和下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挂钩,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在考核评先、项目安排上实行一票否决,并在下年度购机补贴资金安排上相应核减补贴资金额度。
各地要认真做好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工作动态、成效经验、先进典型和工作进度统计报送工作。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工作开始后,各市州每周要报送一次《2014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工作进度表》和相关文字材料至省农机局质量管理处(E-mail:hbsnjjzgc@163.com)。
附件:
附件1:2014水稻机插油菜机播目标任务.xls
附表2:2014年油菜直播机及直播面积任务分解表新(1).xls
附件3:2014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工作进度表.xls
湖北省农机局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