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将机耕道建设付诸行动
作者: 荆州市农机办 信息员: 胡娟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8日
近年来,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强力推进和农机化项目的实施,松滋市农业机械发展迅猛,至目前止,该市大中小型农田作业机械达到18307台(套),农机总动力达到59.5万千瓦。2013年,主要农作物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63%。但是,随着农业机械数量增多和农民需求的提高,农田机耕道建设滞后已成为制约农机化发展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生产的瓶颈。对此,松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年间投入财政奖补资金676.5万元,在全市13个乡镇、126个村(居)新建机耕道1228.8公里,改扩建机耕道1081.5公里,市、乡镇、村(居)、农户累计投入2505万元。2014年,松滋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安排20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用于丘陵地区机耕道建设。此项举措,在全省起到了率先示范作用,也促进了该市粮食生产持续稳步发展,但仍然与新形势下农业发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为切实解决农业机械“下田难”的问题,巩固“以机代牛”成果,提升农业生产能力,松滋市市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坚持原则。乡镇申报,规划审批,村(居)主体,市级补贴,不增债务,验收结算。 二、逐年推进。松滋市委、市政府要将机耕道建设纳入常态化工作,按照先丘陵后山区循序渐进安排,达到建成一处、效益一方的目的,争取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市机耕道建设任务。 三、加大投入。一是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市委、市政府要逐年加大奖补力度,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二是村(居)要加大筹资力度。从村(居)积累中投一点,从受益农户收一点,吸取社会资金,包含在外成功人士捐一点。 四、整合资源。整合公路建设、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源,切块部分项目资金用于机耕道建设。 五、加强管护。以村(居)为主体,村民小组为单位,明确管护责任,制定乡规民约,确定专管人员,落实适当管护资金,确保不出现年年建、到处损的现象。 六、强化责任。机耕道建设,乡镇是责任单位,一是加强资金的监管;二是坚持建设原则,督导机耕道,严格按标准建设;三是市直责任部门要加强监督与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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