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机函〔2013〕79号
各有关单位:按照《湖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鄂农机发〔2008〕84号),我局决定建立《湖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农机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精通专业知识,掌握有关农机法律法规,有相应的农机工作经历,熟悉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政策;
(二)从事农机化管理、科研、推广、鉴定、教育工作的省、市、县在职人员;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四)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五)不在企业任职或兼职;
(六)身体健康,能承担相关工作。
二、申报办法
评审专家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省农机局审核的方式产生。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单位推荐方式进行申报,推荐单位要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者需填写《目录》评审专家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于2013年11月15日前由各市(州)统一报送至省农机局。
省农机局负责审核,确定最终入选《目录》评审专家库的人员名单。入选结果不对外公布。
入选《目录》评审专家库的专家由省农机局颁发聘书。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农机局质量管理处 徐华侨
电 话:027-87664856
邮 箱:hbsnjjzgc@163.com
邮 编:430070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省农机局质量管理处)
附件:1.
附件1:《湖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目录》评审专家申请表.doc
2.
附件2: 《湖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目录》评审专家名额分配表.doc
湖北省农机局
2013年10月23日